【政策解读】发改委等三部委发文!未来三年固废处置将这样干

【政策解读】发改委等三部委发文!未来三年固废处置将这样干

时间:2023-11-11 分享到:

8月24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提升行动》),其中提出,目标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

就固废处理方面,《提升行动》提出目标: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提升行动》指出将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等多个方面作为重点任务。

首先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提升行动》表示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积极有序推进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建设一批工艺成熟、运行稳定、排放达标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开展库容已满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封场治理。改造提升现有填埋设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填埋气回收。

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这一建议,我国垃圾焚烧行业的发展已向县域下沉,提升行动方案中关于城市焚烧的发展目标没有做出硬性要求,这也是基于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经完成“十四五”规划中65%的发展目标。县域垃圾焚烧处理仍然存在较大的短板,由于区域、财政、人口等综合因素导致焚烧的发展较为滞后。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共有1482个县城,其中垃圾焚烧厂共有257座,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区域,如果按照一县一厂的需求配比来看,县域焚烧的缺口将近1000座,这将带动千亿级别的市场投资。而实际可释放的市场规模能否达到这个量级,还有待商榷。方案也通过“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完善收运体系解决县域垃圾量不足的问题。

从目前市场已经释放的县域项目来看,2023年小型焚烧的市场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以及东北地区,项目体量总体偏小,造价极高,平均吨投资高达70万以上,后端能源利用效率水平较低,并且还面临着技术工艺、烟气达标、缺乏标准以及商业模式不成熟的现实问题。造价如此之高以及面临的诸多问题对于县域的财政能否支持项目稳定运营以及企业的合理投资回报还值得继续关注。县域焚烧理论市场空间较大,但实际能落地多少还需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努力,事前充分论证项目的可实施性,完善商业模式设计,通过不断拓展服务边界以及探索热电联产的模式,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营以及合理盈利。

其次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提升行动》表示将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设施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优化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中转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支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率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

继而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中心、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积极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实现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医疗废物收转运处置体系,深化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模式改革,确保各类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

接着是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提升行动》表示将积极推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集中合理布局,加大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加强基地(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最后是监测监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提升行动》表示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要求,强化污染物自动监控和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填埋设施渗滤液处理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健全污水处理监测体系,强化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监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产生、运输、处理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

行动方案中对于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提升方向也做了明确指示,但未提出具体量化指标。建筑垃圾层面指出优化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中转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垃圾设计时需注重前端物料来源以及末端资源化的问题。危险废物提升方向集中在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该类危险废物单独依赖市场机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加快建设国家和区域性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中心、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此外,通知还提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填埋场治理,建议相关市场主体关注该领域的机遇。

来   源:无废天津
校   对:白    晓
审   核:安学军
签   发:董    悦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大丰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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